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龙川县东江碧道(龙台山段)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
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.xcyuntong.com2025-01-16来源: 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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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因公共利益的需要,需征收老隆镇莲南村,佗城镇大江村属下的集体土地,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目的: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川县东江碧道(龙台山段)项目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:该项目选址位于老隆镇莲南村第七、第十经济合作社,佗城镇上塅、津头坝经济合作社(详见公告附图),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。
三、拟征收土地面积:项目拟征收总面积92.07亩,其中建设用地9.86亩、坑塘水面8.35亩、水田0.39亩、林地39.34亩、草地34.13亩(具体现状地类及权属以相关部门开展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)。
四、公告期限:2025年1月15日至 2025年2月5日。
五、工作安排:本公告印发之日起,龙川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农村村民住宅,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,并予以配合。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。
六、其他事项
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。
专此公告。
龙川县人民政府
2025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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